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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0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继续实行网上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设研究团队、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四类。
1、自由申请项目资助强度约为5~1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重点项目必须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项目资助的在研项目,或已结题但研究工作未中断,近期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资助强度约2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3、研究团队: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研究,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的优先。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建议申请金额150万元)。
4、博士启动基金资助对象为博士毕业3年内(2007年3月后毕业的),且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省级或省级以上项目资助的人员。资助强度3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
1、自由申请项目名额分配(根据2009年各单位省基金中标及结题情况):学院本部14项,附一院12项,附二院13项,肿瘤医院3项,精神卫生中心2项,眼科中心2项。
2、研究团队项目2项,重点项目3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不限名额。
3、项目研究期限从2010年10月开始。
4、年龄限制:
1)自由申请项目: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60岁;
2)重点项目: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55岁;
3)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4)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职称为副高以下(含副高)。
5、限项规定:
1)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只具有博士学位者作为申请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不作限制。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者,当年只能申请或承担研究团队或重点项目合计不超过1项,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6、重点项目申报需附查新报告。
7、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附件2)并保证严格按规定执行。其中,项目承担者生活补贴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仪器设备购置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3;管理费按5%预算;经费开支不包括国际合作交流经费。
8、所在单位请填“汕头大学医学院”,代码:51503102,系所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肿瘤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眼科中心”。
三、受理时间安排:
1、医院评审时间: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项目请先填写附件的申请书模板,并于4月1日前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1份交医院医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2、医院定稿时间:通过院内评审的项目由医教科分配申请系统帐号和密码,申请者按要求完成网上录入后(网址http://gdsf.gdstc.gov.cn/,具体操作可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简易流程指引》(附件3)),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内含一份原件;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于4月9日前交医院医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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